本團隊「創作」視為法律知識與新聞傳播的核心角色。我們的成員不僅負責內容創作及品質把關,亦肩負推動公共討論與社會理解之倫理責任。為建立兼具專業、創新與公民感的內容團隊,確保編採決策與實踐能符合民主社會的新聞專業價值,爰制定本招聘與培訓制度準則如下。

一、招聘原則

二、培訓原則

三、外部撰稿人及自由記者合作準則

  1. 自由記者應遵守與本公司正式員工相同之新聞倫理規範,維持報導之真實、公正與獨立。
  2. 自由記者所製作內容須以公共利益為首要原則,避免政治、商業或個人利益干擾。
  3. 自由記者不得未經允許轉授、改作或再利用委託作品。
  4. 如接觸內部資料或採訪名單,自由記者應負保密責任,並妥善處理受訪者個資。
  5. 自由記者應主動揭露與報導主題相關之財務、身分或其他利益關係。
  6. 自由記者不得接受報導對象提供之金錢、贈品或任何形式之利益。
  7. 發現報導錯誤時,自由記者應即刻通知內容長並配合更正。
  8. 若參與外部活動、商業合作或政治行動,可能影響報導中立時,應事前申報並獲准。
  9. 本公司承諾以公平、透明之委託作法對待自由記者,並提供合理酬勞與編輯支持。